本报记者 吕东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度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发挥监管作用,结合内蒙古工作实际,管控信用债风险,助力区域实体经济稳中有进,保持安全、可靠、可持续运行。
据悉,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公司、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内蒙古企业信用债到期兑付情况井井有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债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
具体来看,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欧晶转债”,总规模为人民币4.7亿元,共计470万张,期限为2023年11月24日(T日)至2029年11月23日。第一年至第六年,每年票面利率分别为0.2%、0.4%、0.8%、1.5%、1.8%、2%,六年平均利率约为1.12%,此举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为轻装上阵、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内蒙古多部门联动,坚持早监控,早预防,保障信用债市场良好环境,促进信用债领域降低成本、降低利率,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调整资源配置,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持。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