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见习记者 张芗逸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强调,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其中提出,“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
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债券在推动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中国绿色债券余额1.98万亿元,居全球第二。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计划》中关于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等方面举措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绿色债券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强市场的信任度和参与度,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早在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中,绿色债券被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
东方金诚绿色金融部助理总经理方怡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计划》中再次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的重要性,有助于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对绿色债券的投资,为绿色债券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2022年11月份,中央结算公司发布《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所投绿色项目应披露的环境效益定量和定性指标。今年11月份,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了《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为绿色债券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供了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方法参考。此次《计划》中再次提出,要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
对于如何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方怡向建议:一是畅通企业发行渠道,丰富发行主体类型,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技术和咨询支持,帮助企业评估和选择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这有利于促进绿色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容;二是强化绿色债券的激励措施,提高绿色债券发行吸引力,比如在绿色债券存续期内延长补贴期限、提高贴息标准等;三是加大第三方机构的参与力度,推进绿色债券环境效益数据库的建设、环境效益相关分析模型的开发以及自动化信息处理工具的使用,以高质量信息披露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