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琛
近日,公安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证券犯罪工作。针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证券犯罪出现的新特点,通知强调“及时调整打击策略和重点”,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坚持毫不姑息、一查到底,特别是要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的打击力度”。
公安部这番表态掷地有声,向市场传递依法治市的强烈信号。证监会与公安部携手,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一直都是“进行时”。像此前针对“伪市值管理”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就会同公安部予以打击,以净化市场生态。
除了公安部,司法、检察机关也都一直在为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惩治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犯罪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老鼠仓”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出台证券集体诉讼司法解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先后就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出台司法保障意见,服务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证券犯罪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证券犯罪,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成立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借助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专业知识、技术支持,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更高质量执法司法合作保障资本市场发展行稳致远。
同时,最高检与证监会、最高法、公安部各负其责、相互密切协作配合、凝聚法治合力,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依法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严肃市场纪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生态,是保持市场运行总体稳定的前提,也是市场深化改革创新顺利推进、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的重要保障。在此过程中,发挥各方合力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早已经成为共识。我们看到,证监会牵头成立了由多个部门参与的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对各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出重拳、击要害,不断传递“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并且不断显效,打造形成“不敢违规、不愿违规、不能违规”的市场氛围,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 石柳 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