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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看门人”责任 年内15家会计师事务所已收18份罚单

2024-09-19 00:23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近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对金正大2015年至2017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罚没605.66万元,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今年以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罚单明显增多。《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网站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18日,今年已有15家会计师事务所收到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18份行政处罚决定,共39名注册会计师被罚,合计罚没金额4.88亿元。

    严打财务造假,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关键一环。今年以来,多部门发声,释放全链条打击财务造假信号,中介机构配合造假亦将被严惩。在严监管下,会计师事务所需不断提升自身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压实责任是为了让市场主体各负其责,理顺正常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进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李晓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会计师事务所更加谨慎承接业务,声誉较好、专业能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客户集中度会逐步提高。

    会计师事务所

    收到罚单增多

    从处罚原因来看,上述18份罚单大多是因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从处罚金额来看,有5份罚单金额超过千万元,1份过亿元。其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3家会计师事务所年内均已收到2份罚单。

    对于今年以来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案例的增多,市场人士认为,这反映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以及对资本市场审计质量和信息披露合规性重视程度的提升。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对审计质量更加重视,并通过严格的执法措施来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此举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合规意识,使其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能,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复杂化,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于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晓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是保护市场秩序、增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举措。这一趋势也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应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家会计师事务所

    被“禁业”半年

    从处罚力度来看,以往罕见的“禁业”处罚在今年较为常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等4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即被“禁业”半年。

    从被“禁业”原因来看,这些会计师事务所不仅未勤勉、不尽责,还丧失独立性,甚至“当摆设”“走过场”,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等。

    “这是严监管的必然,也是警示会计师事务所在高质量发展中必须谨慎执业。”李晓慧表示,但根据以往经验,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6个月证券服务业务后,往往会出现合伙人带业务集体跳槽,该事务所接下来很难持续经营。对于随之带来的相关波动,也需要关注。

    今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严格执行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

    田利辉表示,监管层正致力于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不诚信行为。通过暂停相关业务,监管层希望警示业内其他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出加强市场监管的决心。

    中介机构执业生态

    将生变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声,全链条打击财务造假,以立体化追责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责任,提高其执业质量,进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资本市场透明度。

    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全链条打击为财务造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金融票证等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6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财务造假典型案例,涉及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财务造假主体,以此警示相关市场主体,营造崇法守信的市场环境。8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强调全链条追诉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为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中介组织,以及其他配合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表示,新证券法实施4年多来,资本市场立体化追责体系逐步构建,对中介机构行政、民事和刑事追责力度不断加大。

    未来,中介机构需进一步发挥“守门人”作用,真正帮助缓解融资方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此外,8月份,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进行收费等相关活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严监管下,中介机构执业生态将发生变化。田利辉表示,未来中介机构的执业生态将会向严、向善和向好。首先,随着监管强度的增加,中介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核标准和更高的执业要求。其次,中介机构或将更加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以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合规。此外,中介机构还可能加强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后,中介机构可能会更加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投入,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适应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总之,中介机构将不得不适应更高标准的要求,并在日常运营中体现更高的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

    李晓认为,未来,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高额罚款、暂停或吊销业务资格等,中介机构需承担更高的违法成本。而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中介机构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确保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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