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歆
李克强总理日前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这传递了政策面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的决心。在更深层面,制造业降本减负其实是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关键一环。
而且,正在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关于“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的章节强调,“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制造业根植性和竞争力”“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增加技改贷款”“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向制造业倾斜”等。
笔者认为,制造业如此受优待并不令人意外,因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造业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促进制造业稳增长,是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盘。
工信部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增加达31.3万亿元,连续11年成为世界最大的制造业国家,制造业的占比比重对世界制造业贡献的比重接近30%。此外,“十三五”时期,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达到了10.4%,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的平均增速4.9个百分点。在规上工业增加值中的占比也由“十三五”初期的11.8%提高到了15.1%。
制造业的发展动力源自何处?直观体现于研发费用的科技创新,无疑推动力强大。这也是制造业根植性和竞争力之所在。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的“吃小灶”式税收优惠机制,实际上传达的信号是通过对于市场主体的有力支持,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科技创新沉浸在一起,将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与科技强国行动结合在一起,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