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远
“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睦、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同样离不开“诚信”二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信用约束”。
市场参与者、监管者都要以《意见》为准绳,压实各自责任,合力编织好资本市场的“诚信”之网,为市场带来更多信心。
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要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加信心的市场,投资者获得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如果其连最基本的信息披露都无法做到透明,如何让投资者获取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这样的公司又怎能获得投资者尊重?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对信息披露提出更严格、更全面、更深入精准的要求。因为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更具包容性。同时,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必须确保市场主体能够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中介机构则要做到勤勉尽责,从业人员要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提升职业操守。在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必须要确保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
今年1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出,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撰写与编制高质量的招股说明书。这是检验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手段。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如果相关从业人员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何来勤勉尽责?何来诚信可言?
监管部门一方面要继续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法律是诚信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当前,资本市场诚信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同时,“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经成为诚信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也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现象,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对相关规则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场违法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失信行为,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引导资本市场各类主体诚信经营、真实披露、合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