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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2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本次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出质人奇精控股以其拥有的发行人股票进行质押担保,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请发行人代表:(1)确认当期担保金额的具体定义并说明是否在相关协议或承诺文件中进行明确;(2)说明如果出质人所持股票无法满足追加要求时,出质人如何履行相关承诺义务;(3)说明前述保证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相关担保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4)基于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和其他质押、担保情况,结合经营状况、股价不利变动说明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情况,量化分析评估质押资产缩水和发行人控制权变更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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