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8年3月21日,作为业内首个将长租公寓提升到战略级业务的公司,龙湖集团发行第一期3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五年期住房租赁专项公募债券,债券票面利率5.6%,这也标志着全国首单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的成功发行。
本次发行,中诚信证评给予龙湖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均为最高评级AAA,展望均为稳定,反映了龙湖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违约风险极低,并肯定了龙湖集团领先的区域市场地位、强劲的品牌实力、日益成熟的商业物业以及稳健的财务政策等因素对集团信用质量的支持。而证监会、上交所及广大投资人的鼎力支持,也是本次长租公寓专项债成功发行的关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住房租赁业务金融支持方面,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2017年7月九部委发文,明确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龙湖集团积极响应租购并举政策,倾力打造“冠寓”这一高品质长租公寓品牌,并列为集团战略主航道业务。截至2017年底,龙湖冠寓已进入全国17个一线及领先二线城市,开业房间超过1.5万间。
2017年12月28日,龙湖集团便率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授予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公募住房租赁专项债券。债券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集团在上海、成都等一二线城市的长租公寓项目建设。
龙湖集团表示,此次债券发行为住房租赁服务类企业提供了针对性融资解决方案,缓解了住房租赁行业的融资难点,有助于整个长租公寓领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令公司的融资管道进一步拓展,助力龙湖“冠寓”加速推进,进一步巩固其在住房租赁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展望未来,龙湖集团将继续依托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物业服务等优势主业形成的有效聚合力,力求将旗下高品质长租公寓品牌“冠寓”打造成具备舒适、安全、便捷、时尚、社群五大特色的优质租住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