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许焱雄
7月17日晚间,莱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邱宇先生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其中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莱美”)以及邱炜先生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根据莱美药业2019年一季报显示,邱宇、邱炜、西藏莱美持股比例分别为22.71%、6.52%、5.95%,为莱美药业的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占比35.18%。目前累计被司法冻结比例均为100%。记者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发现邱宇、邱炜、西藏莱美三者均涉及案号为《(2019)沪01执697号》的案件,立案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邱宇、邱炜还涉及案号为《(2019)沪01执696号》的案件,立案时间同样为2019年5月22日,执行法院也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称,本次股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系邱炜先生、邱宇先生及西藏莱美与相关方合同纠纷所致。根据以上信息不难推测出,“相关方合同纠纷”可能就是以上两宗案件。
莱美药业虽然在公告中称,本次邱宇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也未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本次冻结涉及的股份存在被执行或非交易过户的风险。
但是,此前7月9日,莱美药业还发布了一则公告,其控股股东邱宇拟将其持有的22.71%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南岸城建行使,且西藏莱美拟将其持有的5.95%股份协议转让给重庆民营企业纾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基金”)。南岸城建在双方签署正式表决权委托协议后,将可能会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资料显示,南岸城建实际控制人为南岸区财政局。
对此,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魏正山律师表示,股权被冻结之后就不能转让了。也就是说西藏莱美此次拟转让其全部股权给纾困基金的行为或许不能如愿。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