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张晓玉
7月16日晚间,汇金股份发布公告称,汇金股份与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汇智”)已达成和解意向,并签署了《民事和解协议》,约定汇金股份以1625万元将持有的合肥汇璟先进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5%的股权转让给翟羽佳或翟羽佳指定的第三方,并于2019年7月30日前配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据了解,本次股权转让始于2018年。2018年5月8日,汇金股份与合肥汇智签署了《关于转让对合肥汇璟先进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合肥汇智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汇金股份支付实缴出资额第二期转让款678.75万元人民币及未缴金额对应股权转让价款1元人民币,但截止2018年5月31日,汇金股份仅收到合肥汇智按照协议支付的首期转让款150万元,并且在2018年6月1日,合肥汇智以投资人无法按照之前约定注入资金的原因,请求与汇金股份协商终止履行合同。在经汇金股份与合肥汇智多次沟通后,合肥汇智及相关连带担保人仍未能继续履行协议。汇金股份遂按照相关合同条款,将合肥汇智以及相关人员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在2018年10月10日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合肥汇智与汇金股份仍在就此事进行沟通,最终在2019年7月16日达成和解。此次和解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汇金股份与合肥汇智长达一年多的股权转让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
公告还显示,本次签署和解协议及完成股权转让后,合肥汇璟将不再纳入汇金股份的合并报表范围核算,汇金股份将对历年权益法核算部分进行冲回,同时合肥汇智支付的第一笔150万元股权转让款作为对汇金股份的补偿不再退回,预计此次和解将增加汇金股份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金额约915万元。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