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方业 侯捷宁
5月18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备受期待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正式成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之一,标志着新一轮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今年3月16日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是强化金融、科技和数据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改革。具体方案中,金融监管领域是改革力度最大的领域之一,共涉及8项内容,包括新组建中央金融委、中央金融工作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在撤销国务院金融委的同时成立中央金融委和金融工委,一个管事,一个管人。党中央对金融监管的重视提到了一个新高度,即在实质层面上扩大了金融委的职权范围,强化了金融委在金融工作中的领导地位。这也正是此次改革的突出特点“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金融工作作出过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我们要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立足中国实际,走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新时期金融工作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
纵观我国45年改革开放史,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已历经八次,此为第九次。前七次改革重在精简机构和转变政府职能。始自2018年的第八次改革,重点在于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党政机构改革。本次改革与第八次都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并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本次改革是上一次改革的持续和完善,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步入新阶段。
随着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推进,全新的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正在形成,即中央金融委和金融工委行使集中统一领导权,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则是具体落实的行政部门。全新的金融监管体系和架构突出体现了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强化。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纵观百年党史,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更是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路也反复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即只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才能彰显中国特色金融事业的政治性、确保人民性、提升专业性,才能更加有效地解决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才能真正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的金融监管体系既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也是金融助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更高质量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肩负起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