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军
2月13日晚,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也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政策是纲,纲举则目张。中央一号文件不仅强调了“三农”的重要性,还明确了“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三农”发展目标,更是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路径、指明了方向——“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中国当前面临的“三农”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贫富”问题,集中体现在粮食安全(涉及耕地保障、农作物产量、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资金投入等)、农民收入(涉及务农收入、打工收入、创业收入、政策性补偿收入等)、农村环境(涉及自然环境、交通物流环境、就业环境、医疗环境、教育环境、商业环境等)三个方面。只有在供给层面解决了“贫”的问题,补足“三农”各领域存在的短板,才能让需求层面实实在在地“富”起来。农业“富”起来,粮食安全就有了保障;农民“富”起来,就会有更强大的消费需求,对中国经济稳增长、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农村“富”起来,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要想庄稼有好收成、农民有好收入,离不开春雨润物,也少不了壮苗之肥。中央一号文件正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润物春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农政策以及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就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壮苗之肥”。补足“三农”各领域存在的短板,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中央一号文件的“春雨”已经洒向农村的大地和农民的心田,“壮苗的肥料”也已蓄势待发,农业蓬勃发展的春天还会远吗?
(编辑 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