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洁
近日,一则关于“广西南宁房贷年龄期限可延至80岁”的消息备受关注,并引发网友热议。
在梳理网友的留言过程中,记者注意到,部分网友将该规定理解为贷款人年龄可延长至80岁。对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广西南宁地区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等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有银行表示“一些客户对新规定理解有误,是贷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加起来不超过80岁”,也有银行表示“目前没接到新通知(延至80岁),仍按旧规定执行”。
2月13日,某股份制银行南宁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我们行实施的政策是贷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80岁,是放宽了,但前提是满足‘贷款申请人年龄不超过70岁’。简单来说,70岁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10年的房贷。71岁就不能申请了。”
某商业银行南宁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贷款人年龄和贷款期限相加可放宽至80岁,不过也有前提条件,比如老人想贷款,必须要子女作为共同贷款人,若老人之后不在了,子女要履行还款义务。而且贷款期限最高30年这一规定没有改变。”
某国有大行南宁地区一银行网点经理表示,“没有接到新通知,目前我们行的要求还是贷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75岁,最长可贷30年,若您年龄小于45岁,也只能最多贷30年。”
“目前我们还未收到通知,仍是贷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70岁,最长贷30年,短期贷款的话,贷款人64岁以内即可申请。”某股份制银行南宁分行的工作人员称。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