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消息,辽宁省拟于12月20日发行65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期限为10年,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鞍山银行、本溪银行、铁岭银行3家银行的资本金。
发行材料显示,鞍山银行、本溪银行、铁岭银行分别获得35亿元、10亿元、20亿元资本金,但是注资方式尚未披露。
据了解,这已经是辽宁第三次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三次发行规模累计达300亿元。
今年4月,辽宁发行了13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等5家中小银行资本金。2021年5月,辽宁也曾发行1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用于新设省级城商行——辽沈银行资本金出资,两次专项债募集资金均由辽宁金控间接注入到相关银行。
为帮助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多渠道补充资本,中小银行专项债于2020年首次推出。当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随后,财政部安排20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支持20个地区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首批中小银行专项债推出后,实际发行规模较预期小幅扩容。中诚信国际《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1年9月,第一批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类专项债已全部发行完毕,发行规模达到2100亿元。在首批额度用尽后,中小银行专项债的发行额度再次下达。
业内人士分析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来支持中小银行,已成为高风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