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18-04-28 00:00 来源:中证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德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振德医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2 号文核准,振德医疗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8.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8]8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4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310.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文锦支行 336006150018800006309 23,81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9550880210109300162 1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 380574383451 10,000.00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977202000046 1,000.00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皋埠支行 201000194531924 500.00
合计 - 45,310.00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
(一)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许昌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额度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效益高、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发行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查阅了振德医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振德医疗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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