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28 00:00 来源: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8-01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热依汗姑丽·苏坦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2018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监事不享有津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