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刘冬
12月6日,复星医药公告显示,复宏汉霖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其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933)(以下简称“受理单”)。根据受理单的内容,中国证监会对复宏汉霖提交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告表示:分拆复宏汉霖及其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相关事项尚须取得(其中包括)
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11月27日,复星医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等相关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复宏汉霖注册地为上海,成立于2010年2月份,主要从事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目前,复星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复宏汉霖61.093%的股份。
复星医药曾表示:鉴于复宏汉霖占本集团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比重均较小,复宏汉霖上市后,本集团仍将保留核心资产及业务,而复宏汉霖上市将会有力促进本公司控股战略的升级,进一步巩固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复宏汉霖上市成功后,将建立独立的直接融资平台,为其长远发展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此外,预计上市完成后,复宏汉霖仍将是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