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李昱丞
近日,阳光股份官网挂出“拓展合作”信息,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发达城市,寻求购物中心进行合作,合作形式包括物业租赁、品牌及管理输出或委托管理。
据悉,目前阳光股份的主营业务在于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基本集中在商业化水平高度发达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成都。阳光股份较早将核心业务转移至商业项目的运营与管理,从前期的资本运作、项目规划、项目定位、设计开发、招商策划到后期的运营管理、资本退出等,积累了全链条运作经验。
今年9月起,阳光股份全资子公司瑞和新业正式受托管理京基集团旗下优质商业项目,总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填补了其在南方市场的实操空白。随着京基集团城市更新项目逐个落地,届时将产生不少配套商业项目。业内人士预计,依托大股东在商业地产领域的积累,阳光股份的增长预期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从阳光股份“拓展合作”来看,不排除其未来业务将布局粤港澳大湾区。因京基集团的商业项目主要集中在深圳区域,两者便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不过,京基集团在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时曾提及,若京基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阳光股份在商业管理与经营方面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相关业务机会将优先提供给阳光股份实施。
据阳光股份内部人士表示,今年公司已成立专门的产业拓展部门,正在积极开展新产业研究工作。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