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李昱丞
12月13日晚间,宝鹰股份(002047.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称,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有效盘活资产,宝鹰股份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城置地”)签订协议,将公司及下属企业持有的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具的已到期待偿付商业承兑汇票的债权转让给航城置地,金额为45000.03万元,转让价格为45000.00万元。
据了解,珠海航空城集团是珠海市国资委的全资孙公司,也是宝鹰股份的控股股东,而此次交易的对象航城置地则是珠海航空城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宝鹰股份表示,上述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解决到期债权资金的收回问题,交易价格的定价公允、合理且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安排,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宝鹰股份还表示,公司向航城置地转让已到期待偿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债权,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降低了公司相关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和改善了公司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从长期来看,本次债权转让事项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和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债权转让事项的顺利实施可消除公司对应债权的回收风险。该事项若能在本年度内顺利实施完毕,预计将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宝鹰股份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宝鹰股份及下属企业拟将已到期待偿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债权转让给航城置地,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和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满足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