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002118)11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24日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吉林特伊堂配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重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紫鑫药业主营业务为中成药与人参产品,2018年以来,紫鑫药业因为金融去杠杆、长期投资过大无法短期回收效益,导致经营性资金紧张,同时自2019年开始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生产经营不利的情况,导致公司整个生产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产生了欠薪、欠税、欠息事项。
此前,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面临债务危机导致的经营困境,此次重整若能顺利实施,将推动公司尽快解决流动性问题,在保持主业稳定发展的同时,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治理水平。
紫鑫药业表示,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同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进行,避免重整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这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11月23日晚披露的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当中,紫鑫药业表示,针对目前公司债务状况,吉林省人民政府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和维护地方金融环境稳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处置相关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函”(吉金局函[2020]13号),依此通化市政府、柳河县政府针对紫鑫药业出现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流动性资金出现紧张等情况,已经成立了风险处置领导小组。
同时,在紫鑫药业变更控股股东为国药兆祥后,国药兆祥针对目前公司欠息问题、银行贷款逾期问题成立了债务化解小组,目前已经形成一次性化解债务方案,上市公司将借助将借助国药兆祥的支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这是自10月下旬引入具备国有资产及产业背景的控股股东国药兆祥后,紫鑫药业迎来的又一化解债务危机的重要契机。”11月24日晚,有吉林省省内资本市场人士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以往案例来看,若上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将引入实力雄厚的投资人,除能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也能帮助重整主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