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张晓玉
2020年6月5日,常山北明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部分土地补偿金2亿元。
据悉,常山北明原第五分公司厂区土地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出让,受让人为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成交价款20.11亿元。
在此次交易中,常山北明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中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石家庄市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给予土地补偿,即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对企业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补偿费用。
同时,在企业应得土地补偿金(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中需扣除已支付的土地补偿费2.02亿元及利息(利息以财政部门认定的数额为准)及其他费用。
根据上述内容测算,常山北明此次应得土地补偿金为12.066亿元,扣除土地补偿费2.02亿元及利息及其他费用,常山北明将得到10亿元左右的土地补偿金,此次常山北明先收到2亿元的土地补偿金。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