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间,捷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健和刘翠英与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特建发交通”)签署协议,向特建发交通共计转让8397万股捷顺科技股票,转让股份占捷顺科技总股本的13.00%。
本次转让捷顺科技股票的转让价格为7.60元/股,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股份转让总价款为6.38亿元。捷顺科技明确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后,唐健和刘翠英仍持有捷顺科技41.19%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建发交通由深圳市国有资产运作平台—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集团”)和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特区建发集团是深圳市属全资国有企业,拥有深圳市国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科技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功能性投资三大平台,旗下有专门负责深圳市城市级智慧停车建设和运营的子公司。
捷顺科技对双方合作前景寄予厚望。转让完成后,特建发智慧交通将利用资源优势,与捷顺科技在城市级停车项目运营、城市公共停车场智慧化、标准化改造等方向开展业务合作。而引入新战略股东,依托股东方的国资背景、强大的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也将助力捷顺科技重点发展深圳市城市级智慧停车业务,及拓展广东省内及省外城市的城市级停车业务,并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慧城市业务,使公司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捷顺科技还提到,本次特建发交通成为公司股东,将有助于优化和改善公司的股东结构和治理结构,而转让所得资金将优先用于归还大股东质押借款,大幅降低大股东的股权质押率,缓解质押风险与压力,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