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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两大股东 拟减持不超 5.30%的公司股份

2019-07-01 20:17  来源:证券日报网 许焱雄

    本报见习记者 许焱雄

    7月1日晚间,福安药业发布公告称,合计持有公司5.3017%股份的股东山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只楚集团”)与烟台市电缆厂(以下简称“电缆厂”)计划从2019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5.30%的公司股份。

    根据福安药业一季报显示,只楚集团持有福安药业2.79%的股份,电缆厂持有福安药业2.51%的股份,合计持有5.30%的股份,分别为公司第7,第10大股东。而只楚集团为电缆厂主管部门,二者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只楚居委会。若以合计持有股份计算,二者合计为福安药业第三大股东。

    公告显示,上述拟减持股份系2016年福安药业与烟台只楚药业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认购而来。2015年12月,福安药业发布重组预案,拟向只楚集团等6家对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只楚药业100%的股权。该重组计划于2016年4月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并于当年6月正式实现并表。6月2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只楚集团与电缆厂持有的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减持的原因为股东资金需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资料显示,只楚药业前身为烟台第二制药厂,1999年12月16日改制组建为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主营抗感染、血脂调节药物及糖尿病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涵盖抗感染药物、血脂调节药物两大领域。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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