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启动2021年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这意味着,继2020年选取黄河干流甘肃段、湟水河、汾河开展试点后,涉及黄河全流域的排查整治工作正式开始。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黄河污染表象在水里、问题在流域、根子在岸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从源头推动污染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此次排查整治范围确定为黄河干流(从青海河源至山东入海口)和渭河、汾河、湟水河等重要支流,涉及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自治区)54市(州、盟),排查岸线(两侧岸线)全长1.9万公里并覆盖河岸两侧1公里区域。
同时,综合考虑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差异,生态环境部将有序推进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计划2年时间完成全流域排查,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整治,将构建具有入库、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共享等功能的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大数据系统,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效率和水平。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经先后开展了长江、渤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以及黄河入河排污口试点排查,为开展黄河全流域排查整治积累了经验。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此前的试点排查来看,应加强城乡尤其城镇的排水系统建设。黄河流域中上游的污水处理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解决污水直排在一些城市成为首要任务。而下游相对发达的城市则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网水平。
“随着黄河全流域的排查整治工作的展开,可能发现大量的直排口需要治理,同时加紧解决很多工业偷排问题。对工业治污的环保上市企业而言,项目需求将会持续释放。”薛涛认为,考虑到北方水资源紧缺的背景,部分高耗水行业还会加大污水循环利用甚至零排放建设,这对一些工业领域应用膜技术和零排放技术等科技类企业会构成直接利好。
此次专项行动的排查,分为“三级排查”和“卫星遥感+人工核查”两种方式。
据生态环境部华南所专家陈尧介绍,排查方式的变化,主要是基于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的特点。排查中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红外声呐探测和大数据信息技术,对地广人稀、人口分散、产业不发达的高原及峡谷河段,通过卫星遥感、人工地面核查方式排查;对开发强度大、人口稠密、排污相对集中区域,采用“三级排查”方式。
对于之前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专项行动的方案也有要求。生态环境部近期将排污口清单移交给地方,要求各地拉条挂账,追根溯源、对症下药,有序推进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一级巡视员王凤春此前透露,黄河保护立法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抓紧进行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