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解放检察“生产力”的举措。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改革要有大局观。要对标对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把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改革要有自觉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落实中央改革精神的“自选动作”落到实处,推动“案-件比”、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检察改革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解放检察“生产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思考谋划下一阶段检察改革工作,推动检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三是改革要有持续性。改革没有捷径,就是要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从基本的能力建设抓起,把早就应该做但还没有做实、做好的工作抓实抓好,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推动改革任务落地深化,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