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昨日发布。方案提出,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为根本,强化资金配置能力,引导信贷资金向重点领域倾斜,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打造功能互补、内外联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搭建境内外资金跨境流通桥梁。
到2025年,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达30万亿元,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达3万亿元,普惠贷款余额3.5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提升,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500家,其中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500家;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达到2万亿美元;绿色信贷余额达3万亿元,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围绕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六大主要措施:大力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强化资本要素配置能力;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深化跨境金融改革,打通资本要素跨境流动渠道;深化科创金融改革,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引导资本要素向重点领域倾斜;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利用资本要素实现可持续发展。
支持深交所
继续完善上市制度
广东既是经济大省,又是金融大省,为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方案将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摆在重要的位置。
方案提出,加快建设全国性资本要素交易平台。支持深交所继续完善上市制度、发行存托凭证、开展新三板转板试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发行平台,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高水平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创新交易品种,对接国际交易规则体系,吸引国际投资者参与,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全面的风险对冲工具,打造风险管理中心。
另外,方案也对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地方要素交易场所、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毛细血管”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方案提出,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参与法人金融机构建设,提升信贷、投行、保险等金融综合化服务能力,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丝路信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省级期货公司。鼓励银行、证券、保险骨干金融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提升行业影响力。推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规范发展,强化优势产品现货定价权,与期货市场有效联动。规范发展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稳妥开展各类人民币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盘活存量地方金融资源;完善支持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的扶持政策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培育担保行业龙头,做大做强省级再担保机构,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发挥好地方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毛细血管”作用。
提高资本市场
直接融资比重
通过深化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
方案提出,要稳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试点,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推动优质企业与项目上市融资,引导企业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
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方案提到,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支持港澳投资者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借鉴可变资本公司等先进经验,试点探索私募基金新形态。规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秩序。
方案还鼓励省内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行动方案,精准分层、动态培育拟上市企业。制定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指引,指导各市建立直接融资激励与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为中小企业上市挂牌提供便利。支持各地市与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合作设立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探索省级科技产业园区上市试点,积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优质存量资产。
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创设或参与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保护合约、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探索在深交所开展分层分类的储架式发行。健全债券风险防控协作机制,维护债券融资良好环境。
加速粤港澳大湾区
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深化跨境金融改革,打通资本要素跨境流动渠道,一直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
方案提出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色金融创新发展和加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在加速湾区金融互联互通方面,方案提出,探索推进金融领域互联互通的产品与服务方式的创新。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尽快落地。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粤港澳共建征信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征信合作。研究在CEPA协议框架下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为持有港澳保单的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服务。
此外,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进外资金融机构落地落户及推进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
方案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试点港澳机构与大型银行合资设立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设立的理财公司。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落地。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适度扩大对港澳的开放力度,降低港澳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展业服务的准入门槛;提高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服务的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对外工程承包、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支持港澳投资者以深港通、债券通、QFII等渠道投资内地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
支持国有创投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在深化科创金融改革方面力度很大,尤其是国有创投机构改革方面。
方案提出,争取设立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成功政策探索率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复制推广。创新政府科技经费支持方式,综合运用风投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构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效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投融资体系。
在国有创投机构改革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国有创投机构依法合规实施股权激励和跟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导入投早投小项目资产评估豁免机制,将投资项目浮动盈亏纳入考核标准。推进国有创投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创投机构与专业机构联合设立投资机构,采用市场化机制运作,共享投资收益。
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案提到要创新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交易市场,探索设立综合性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另外,要强化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科技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的对接,加大对孵化载体内在孵企业的投融资力度。
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和深化绿色金融改革也是本次方案主要措施。其中,利用资本要素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建设期现联动的国际化碳市场。基于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础,研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港澳投资者参与广东碳市场交易,建立碳排放权跨境交易机制。进一步深化广东碳市场建设,完善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碳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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