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为了全面、准确了解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完善和落实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发改委近期组织了2018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年检内容包括,重点检查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以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是否已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各省级(含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将在8月15日前,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的年度检查,并为年度检查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证明文件,以确保其能够及时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或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等优惠政策。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摸底创业投资主要出于防范风险和稳定增长的目的,具有重要的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意义。特别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需要发挥创业投资的积极作用,因此有必要清理相关的不良行为,以免对市场造成扭曲。创业投资是风险很高的活动,通常市场的积极性不高,需要政府加以引导,给予政策支持,以鼓励更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支持更多创业活动。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此次摸底创业投资具有三点作用和意义,一是从工作节奏看,本次摸底属于例行年检,体现出政府对创投监管的常态化和标准化;二是从宏观环境看,针对当前复杂的贸易环境和金融现状,结合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宏观政策和金融领域的定调,再次表明政府净化金融环境、避免发生金融风险的决心;三是从业务发展角度,确保创业投资相关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