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近日,首发战略投资者限售股出借的合理性、限售股通过出借变相减持等问题引起市场关注。
首发战略投资者限售股转融通机制起源于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此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复制”了该项制度,今年全面注册制改革时,推广至全市场。
谈及制度设计初衷,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允许战略投资者出借主要是为了改善新股炒作问题。为完善多空平衡机制、改善“单边市”行情,科创板上市首日可融券卖出。但考虑到新股上市首日基本没有券源来源,融券卖出机制几乎无法发挥作用,因此,科创板首次试点允许战略投资者持有的限售股出借,就是为了平抑初期非理性暴涨以及随后的暴跌。这一制度在当时也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且后续逐步复制推广到创业板、沪深主板等。
从科创板四年多的运行情况看,战略投资者出借等多空平衡机制优化运行平稳,有效缓解了新股炒作问题,对股市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新股定价效率提高,价格波动降低,同时也促进了多空平衡。
谈及“锁定期”,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全国人大法工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中对“锁定期”做出了背景解释,其目的主要是防止所谓原始股在公司上市后大量抛售赚取差价。战略投资者股份出借后仍需归还,出借期限最长为182天,股东并未实际抛售股票,出借并未突破“锁定期”限制。其间,股东出借证券的收益仅为利息收入,仍需承担价格波动风险。
在实践操作中,战略投资者难以变相减持。从融券流程来看,客户融券只能通过证券公司,无法直接向战略投资者借券,证券公司本身也无法融券卖出。
“若投资者到期无法归还证券,由于中证金融将证券借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有义务归还证券;若证券公司无法归还,中证金融也可发挥中央对手方作用,归还借入证券,并非出借人与投资者双方能够决定。”上市业内人士表示,此外,交易所对变相减持、利益输送等行为有严格的监管要求。如果战略投资者违规,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对于是否能融券“砸盘”,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现行规则融券交易的成交价仅能与上一笔成交价相同,所以融券只增加卖出券的数量,而无法压低卖出价格,无法实现“砸盘”。从实际情况看,融券交易的作用是抑制股票波动的幅度,不会影响股票本身的有效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