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孟珂
近日,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办公室向社会公布2018年资本市场诚信状况。2018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251家,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主体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主体约占60.8%。
截至2018年底,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累计收录市场主体信息99.6万余条,覆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境外证券类机构和交易所驻华代表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累计收录诚信信息42.9万余条,包括执法类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监管关注信息、公开承诺信息、正面诚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同时,通过信息共享,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收录了外部委交换信息1285万余条。
从违法失信主体情况看,2018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251家。其中,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416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责任主体85家、公司债券发行人30家、证券公司(含分公司和营业部)69家、基金管理公司(含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37家、期货公司(含营业部)66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56家、基金销售机构36家、资信评级机构6家,会计师事务所36家、资产评估机构17家、律师事务所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59家、机构投资者104家、其他违法失信机构27家。其中,以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主体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主体为主,约占全部机构违法违规主体的60.8%。
2018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2333人。从违法失信行为情况看,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仍然高居首位,占比50.1%,内控管理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8.4%,业务经营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6.4%,市场交易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8%,其他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上市公司责任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法。
(策划 孟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