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近期,证监会高层三次公开表示增强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新经济新产业的服务能力,同时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也提出推动优化新股发行上市条件,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企业上市,扩大创业板的包容性。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19日在出席由证券日报社主办的第一届新时代资本论坛(2018)时表示,2018年将加快推进发行制度、并购重组制度改革,着力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服务能力,加大对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经济新产业的支持力度。这是证监会官员近期第三次提及增强对创新企业的服务能力。
在此之前,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出席第十一届亚洲金融论坛时强调,加大对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经济新产业的支持力度。另外,张慎峰近日带队赴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调研座谈时,听取了园区内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十多家企业对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创新创业的意见建议。张慎峰表示“把好企业留在国内、让好企业尽快上市”。
在多年呼吁留住创新创业企业之后,2018年创业板改革或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深交所副总经理彭明在第一届新时代资本论坛(2018)上也提到推动优化新股发行上市条件,支持创新创业企业上市,扩大创业板的包容性。
有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期证监会以及深交所层面的表态逻辑一致,2018年创业板改革值得期待。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近日表示,我国资本市场需要进行结构性的改革和调整,其中包括调整企业上市标准。“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证券法》在发行标准上需要做修改,修改太慢,很多好企业就会流失。”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自2009年创业板设立以来,创业板上市标准已经进行了两次修订。目前,创业板发行上市有两套财务准入标准,即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