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并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一系列措施。
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在当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复杂的背景下,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是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的有效手段,也是解决低收入群体就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对灵活就业的支持力度都越来越大。比如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针对灵活就业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特点,突出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重点在审批管理、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培训服务少、维权渠道窄、抗风险能力弱不足等问题,重点从新职业开发、针对性培训、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强化扶持。这些政策举措到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此次会议为支持灵活就业和创造良好的灵活就业环境,又进一步推出了具体措施。比如,要确定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这些举措可谓雪中送炭,不仅顺势应时,而且直面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疏通堵点、消除痛点,帮助灵活就业群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好端牢自己就业的“饭碗”,体现的是政策善意,彰显的是民生关切。
灵活就业人员自谋出路、自食其力,既减轻了政府保就业的压力,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相比在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可以依靠,工作稳定性较弱,容易失业,收入波动性较大。从这一角度看,出台更多政策举措来支持灵活就业,既是保民生、保就业的应有之义,也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合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相信,随着国家以及地方不断为灵活就业打开空间,提供更多政策助力,灵活就业的未来前景无疑会更加广阔。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政策再好,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地落实方可奏效。这需要各级各地深化认识、不放空炮。同时,目前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仍有持续加码的必要和空间,比如住房保障、个税减免等。期待相关政策不断根据实际持续优化,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组合拳。
(作者系财经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