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悦
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到底有多大,恐怕是个难解的谜。但是,从各路机构的纷纷杀入,到第三方机构的数据预测,再到监管层的关注,风口浪尖上的消费金融堪称“水大鱼大”。
根据麦肯锡去年下半年发布的《2016麦肯锡中国消费者调研报告》,预计2020年短期消费信贷将接近10万亿元。更有机构预测,2020年剔除房贷后的消费金融规模体量为13万亿元。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测算,2017年底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在8万亿元至9万亿元之间,相较2016年增长30%左右。可见,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极为广阔。
然而,随着消费金融的热度升温,尤其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崛起,一些挣快钱的“捕鱼者”迅猛杀入市场,进而导致这一领域野蛮生长、监管套利频出等乱象,特别是校园贷、现金贷、套路贷、分期贷等滋生的“砍头息”、畸高利率、暴力催收等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随后,一系列监管政策出台。
2017年11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暂停批设互联网小贷牌照。12月份,《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出台,明确要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直接投资或通过理财等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和其他产品。经过整顿之后,校园贷、现金贷几乎退出了市场。但是,一些公司虽然表面上退出了市场,但现金贷等暴利的诱惑人不乏铤而走险者。
因此,未来需要通过合理引导、合法规范,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我国应该加快建立和完善消费金融法律体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消费金融法律细则,做到在消费金融领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消费金融监管,谨防监管套利。其次,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开放、完善征信系统,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三是,目前我国对消费金融设立主体资格要求严格,导致绝大部分持牌系消费金融机构都是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今后应该大力发展专业性的消费金融公司,“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