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5月17日,记者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获悉,中金所当日明确,本轮发行的30年期特别国债符合国债期货可交割券条件,将纳入30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券范围,用于国债期货实物交割。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是党中央着眼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战略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握发展主动权的重要抓手,也是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
市场机构认为,30年期国债期货市场平稳运行,为更好服务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交易奠定良好基础。30年期国债期货自去年上市以来运行平稳、交易理性、期现联动紧密、市场流动性较好,功能发挥良好,可以有效满足市场机构对超长期利率的风险管理需求。
东方证券固定收益部石晶晶表示,将超长期特别国债纳入可交割券范围,国债承销团成员可借助30年期国债期货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利率波动风险,有助于提升承销团成员认购超长期特别国债积极性,促进超长期特别国债顺利发行。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张惠梓认为,投资者可使用30年期国债期货管理超长期利率波动风险,有助于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对于未来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交易营造良好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