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安
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关于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破产的批复。
批复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经审核,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同时,批复显示,四川信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
同日,四川信托官网发布风险处置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此前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4年4月1日获批,下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紧推进后续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回顾来看,2023年12月25日,四川信托官网发布公告显示,将由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公司”)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合格存续信托受益权。
截至2024年3月5日,春晓公司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签约窗口期正式结束。在此之后,四川信托方面始终未曾披露最终的签约情况,但根据公司此前披露数据,截至2月26日24时,与春晓公司签约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投资者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
(编辑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