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安
2月18日,龙年首个工作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英大信托处以10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英大信托未履行谨慎勤勉业务,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以及资金监控失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英大信托罚款合计100万元。同时,对时任英大信托信托业务三部总经理刘金洲;北京业务团队、资产证券化工作团队负责人王涛分别处以警告。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英大信托受罚,从主要违法违规情况来看,反映信托公司在展业过程中存在尚未履职尽责的事实,同时也说明严监管的态势依然没有放松。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资金监控失职和报送不真实资料、违规为单一信托提供通道等行为,都严重违反了金融市场的规则和监管要求,影响市场公平性和稳定性,因此监管部门给予高额罚款是有必要的。
另外,根据监管披露数据来看,2024年以来,先后已有昆仑信托、山西信托等公司或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处罚。今年1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昆仑信托涉及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向监管部门报送不真实资料、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等八项违规问题,处以合计罚款540万元。并对时任昆仑信托董事长肖华、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陈克军分别处以警告。2024年2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时任山西信托中小企业事业二部(债权信托部)总经理魏冬冬处以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监管已发出两张百万元级罚单。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年,信托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收到罚单合计达68张。其中前三季度,超百万元级罚单共5张,涉及厦门信托、雪松信托等4家信托公司。自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监管发出百万元级罚单愈加频繁,仅在去年第四季度,监管先后发出了6张百万元级罚单,其中涉及金谷信托、中泰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
对此,华东某信托公司工作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监管部门持续传递出从严监管的信号,未来监管开出的罚单金额预计都不会太小。
对于信托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托领域资深专家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处罚主要会影响信托公司形象;同时,监管评级也会考虑信托公司的受处罚情况;另外,当信托公司开展同业合作时,是否受过重大处罚也是会被合作企业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田利辉补充道,对于个人来说,受到行政处罚可能会影响相关人员的职业声誉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帅国让进一步表示,在信托业务新三分类下,信托公司除了注重内控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合规外,还需要对业务本身的合规性及项目后期管理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风险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将成为越来越多信托公司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