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向杲
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民事裁定书,宣告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信托”)和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创富”)破产。
新华信托成为我国自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简称“信托法”)颁布以来首家破产的信托公司。根据原银保监会此前披露的数据,新华信托破产后,持牌信托机构数量将减至67家。
两家公司已资不抵债
2022年6月16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清算的请示》获得批复,原银保监会同意新华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26日发布的民事裁定书《(2022)渝05破237、246号之二》,2022年7月6日,该院裁定受理新华信托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该院裁定受理对天津创富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该院裁定对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5月15日,管理人向该院申请宣告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破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新华信托于1998年4月20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42亿元。天津创富于2013年11月19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
上述两家公司已资不抵债。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7月6日为基准点,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固有财产评估价值总计29.84亿元。而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33户债权人的34笔涉案第一批无异议债权,确认债权金额为36.42亿元。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法定条件。该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新华信托、天津创富破产。
事实上,此前屡有信托销售人员把“信托保障基金可为信托公司托底”作为一种营销手段,而新华信托的破产打破了这一说法。
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对记者表示,新华信托破产,说明监管部门遵循市场规律,不会无原则托底高风险信托公司。实际上,监管部门在制度设计上给信托公司做了四层保护。第一层是净资本管理,主要限制机构风险;第二层是风险准备金,主要保护信托领域金融消费者;第三层是信托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属于行业自救互救范畴;第四层是动用国家资源,由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介入。但去年发布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对于面临严重清偿风险、需撤销或破产清算的信托公司,不得使用保障基金对其实施救助。即,新华信托最终破产,说明其清偿“窟窿”较大。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华信托破产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一步推进的具体表现。通过破产重组,一方面能够有效化解潜在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性;另一方面,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开展破产工作的同时,也能为投资人和相关方提供适当保护。
破产属于个别现象
就新华信托破产对信托业的影响,国投泰康信托研究院院长邢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以信任为重要前提和第一要素的持牌金融机构实施破产清算,对整个行业的经营发展有极为深远的影响。
邢成表示,目前“爆雷”的信托公司在整个行业中仍然是极少数机构,很多信托机构都能做到诚信履职、依法合规经营。
曾刚也表示,目前看,新华信托破产属于个别现象。任何行业都会出现一些经营不善、违规经营导致出现风险的企业,通过风险处置有助于信托业健康发展,利于新陈代谢。从长远看,新华信托破产对我国金融体系稳健发展及信托业良性发展有积极作用。
受访专家还认为,尽管新华信托破产是个例,但信托公司要从中吸取教训,推动业务转型,强化合规经营,更加注重风险防控。
邢成表示,新华信托破产说明信托公司市场化退市序幕已正式拉开,退市形式既可以是和缓的,也可以是像新华信托这样激烈的,不存在托底问题。同时也再一次说明,所谓“信托牌照具有稀缺性,一张都不能少”的说法,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
周毅钦也表示,新华信托破产为各类信托机构敲响了警钟,信托机构在日常经营中要秉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守风险底线,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
邢成还表示,在现阶段新分类监管背景下,信托公司需要从经营理念、业务流程、决策标准、组织架构、人才团队、专业能力上进行系统性同步转型,充分发挥信托特有的灵活性和制度优势,走出一条有别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特色之路。过去很多信托公司追求所谓的“金融超市”,要把公司做成一个大型的、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综合金融机构,这个目标在新的监管背景下或要逐渐调整,未来要走专业化、差异化之路。
“当然,信托公司在特定的转型过渡期间,一定要考虑到生存和发展、短期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的问题。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信托公司可阶段性考虑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此外,目前行业机构平均实收资本规模为48亿元左右,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得当可以为公司收入带来一定支撑。在未来转型发展期,信托公司应与时俱进,稳健经营,稳中求进,避免任何不切实际的急躁冒进,严控经营风险。”邢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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