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正在酝酿推进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只争朝夕,探索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和方式作为分类的基础,将信托业务分为新的三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据了解,有关此次业务分类改革的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下发,业务分类改革将作为2022年信托行业重点工作推进。
改革信托业务分类制度确是业界翘首以盼之事。深化制度改革是转型升级之本,眼下正是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攻坚期,强化顶层设计,也即夯实基础保障。
行业内第一份关于信托业务分类标准是2014年发布的《信托业务分类及编码》,从九个维度对信托业务进行大类划分,具体包括:资金信托与财产信托,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与目的信托,合同信托、遗嘱信托与其他书面信托,机构信托和个人信托,主动管理信托与被动管理信托,融资信托、投资信托和事务管理信托,固定收益信托与浮动收益信托,境内运用信托与境外运用信托。
上述分类方法存在重叠交叉,且不能准确体现信托业务本质。区分如此纷繁的业务类别对业内人士尚有难度,更遑论普通投资者。近年来,关于改革信托业务分类体系的呼声渐高,监管部门此前亦有数次筹划。
银保监会原副主席黄洪曾表示,在未来发展上,信托业务要坚持发展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发展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发展体现社会责任的公益(慈善)信托。
而自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信托行业在严监管的引导下持续压降资产规模。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行业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20.44万亿元,较2017年四季度末峰值下降22.11%。其中,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86万亿元,同比下降35.13%,环比下降6.57%。以通道业务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及占比逐年下降,2021年至今同比降幅超过20%。
在持续压降融资类信托、通道类业务“应清尽清、能清尽清”的监管要求下,“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新三类分类标准呼之欲出,标准简单明了,兼具正向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