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IPO发行速度开始加快。广证恒生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的上市企业共有135家,是近三年来上市企业最多的季度。随着企业上市步伐的加快,退市制度同样成为市场必不可少的基石。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立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久以来,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不完善,上市公司“应退不退”,导致证券市场的优胜劣汰以及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无法实现。在我国尚不健全的退市机制下,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违法操作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屡屡发生。中小股东在证券市场人数众多,但在退市背景下,信息获取、专业知识、投资理念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面对退市带来的对股票流动性的严重影响,如诉讼赔偿等救济途径的不完善,使得中小股东权益无法得到及时的保护,严重影响中小股东参与证券市场的信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是完善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就要允许市场主体自由进入和退出。加强市场监管的退市管理,就是发挥市场的优化作用,让优质的企业留在市场中,而不合规的企业退出市场,让投资者真正进行价值投资,而不是跟风炒作。因此规范、透明的退市制度将会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保证企业利用好健康规范的直接融资渠道。
就如何完善退市制度,广州市君侠投资总经理黄剑飞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可以从财务、信息披露、经营可持续性,交易等方面制定退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