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18-04-28 00:00 来源: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19.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75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72,47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758,23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521,76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098157_B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 23,682.80 23,682.80
2. 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 5,489.11 5,489.11
3.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2,000 11,980.27
合计 41,171.91 41,152.18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的实施地点,除此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所在省市 2门店数量(家)合计面积(M )
上海 40 29,100
宁波 24 16,300
杭州 16 9,400
嘉兴 12 6,000
厦门 15 10,200
无锡 13 8,600
广州 10 7,000
合计 130 86,600
变更后:
所在省市 门店数量(家) 合计面积( 2M)
上海 40 29,100
浙江 52 31700
福建 15 10,200
江苏 13 8,600
广东 10 7,000
合计 130 86,600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主要是因为随着市场开发的深入,公司进一步优化营销网络建设的战略部署,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实施的7个城市外,在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五个省市中,公司还将在其中四省(除上海以外)的其他城市开设门店。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实现营销网络建设目
标,快速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故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
整。
三、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地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仅涉及“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的实施地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