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间,ST康美(SH:600518)披露业绩更正公告,将2020年净利润预计亏损额上下限,分别从此前的148.5亿、178.2亿元,大幅提升到244.8亿元、299.2亿元。截至发稿前,ST康美公司的总市值只有约97亿。也就是说,该公司的预亏损额约为总市值的3倍。
实际数据与预估存在偏差,原本属于正常现象。然而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预亏金额竟然急剧扩大了100多亿元。康美药业将亏损放大的原因,归咎于新冠疫情、资产减值,仅资产减值计提金额共计超过260亿元,仅存货一项,该公司计提的金额就高达203亿元。
这样的巨大偏差,火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上交所很快下发问询函,要求企业说明相关财务行为的合理性,质问该公司是否存在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的情形。同时,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预计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康美药业2001年3月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剂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许冬谨夫妇。在最辉煌的时候,ST康美市值最高达1300多亿元,是市场热议的千亿市值白马股。
然而,2018年底,康美药业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当时,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4月16日,证监会宣布,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这也意味着,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正式启动,成为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证监会表示,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有利于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我国证券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当其受到证券违法行为侵害时,由于非常分散、单个投资者索赔金额较小等原因,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利救济。而代表人机制能够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
国务院金融委多次会议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及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发展,必须从严从快从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