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间,秀强股份(300160,SZ,收盘价6.83元)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公司年报所披露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就公司幼儿教育实体运营及管理服务业务的交割、未实现融资收益、利润分配预案、应收票据增长等问题作出说明。
年报多个事项遭问询
2019年6月12日、6月28日,秀强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幼儿教育实体运营、管理服务业务作价2.81亿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新星投资,2019年7月,公司完成幼儿教育实体运营及管理服务业务的交割。新星投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陆秀珍共同控制的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卢秀强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星投资、恒泰科技合计持有秀强股份45.79%股份,其中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54.33%。
同时,秀强股份发布的《关于公司幼儿教育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新星投资定位为实业投资公司,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2018年度新星投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1771.58万元。
新星投资承诺将在2019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分五次向秀强股份支付转让款。在此次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结合新星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对外投资及财务状况等,分析说明新星投资是否具有履约支付能力。
此外,此次资产出售涉及的全人教育、江苏童梦、南京秀强、徐州秀强四家幼儿教育业务子公司合计欠付上市公司往来款6215.59万元,新星投资承诺将在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分三次向秀强股份清偿往来款。就此,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分别说明截至目前转让款、往来款的支付进展情况,支付是否存在障碍。
年报称,秀强股份主要从事以印刷、镀膜技术为基础的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产品、光伏玻璃产品、厨电玻璃产品等。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57%,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则拟派发现金红利1.24亿元。
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说明现金分红是否与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匹配、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曾因蹭热点遭公开谴责
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20日,秀强股份股价累计12个交易日涨停。彼时,秀强股份股价连连上涨,全因其蹭上了特斯拉概念而备受投资者关注。此前,秀强股份曾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多次称“公司为美国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国内唯一供应商”。
2月12日,深交所就秀强股份股价异动问题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与特斯拉的业务情况及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问题。
此后,由于上述互动易平台回复及《关注函回复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3月27日,秀强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处分。
18:48 | 果麦文化:5.2150万股限售股将于9... |
18:47 | 奇精机械:股东汪永琪7376512股股... |
18:46 | 松发股份:控股子公司醍醐兄弟完成... |
18:45 | 千禾味业已开拓部分海外市场 董事... |
18:44 | 厦门国贸:219450股限售股将于9月3... |
18:43 | 花园生物前三季度净利同比预增55.7... |
18:43 | 上海医药:控股子公司信谊金朱成为... |
18:38 | 2024年甘肃省静宁县苹果“保险+期... |
18:35 |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亚盛集团董事... |
18:21 | 禾信仪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
18:21 | 浙江交科:下属公司联合体拟中标乍... |
18:20 | ST华微:聘任于馥铭为公司董事会秘... |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加关注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