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中注协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月30日,共有36家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206家。《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对于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除了前任服务年限较长、法定服务期限已满之外,还有收费分歧协商变更、政府规定进行轮换以及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中注协发布的第一期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显示,截至2018年1月30日,5家事务所共为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沪市主板3家,中小企业板1家,创业板2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6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018年1月30日,3家事务所共为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沪市主板3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3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对于变更原因,有130家公司表示,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32家公司表示,是因上市公司发展需要或重大资产重组;有27家公司表示,是上市公司根据集团、控股股东要求或国资委、财政部规定进行轮换。此外,其他上市公司还有时间、资源安排或地域的原因,以及收费分歧协商变更、相关审计团队转入后任事务所、前任受监管部门处罚、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更换的原因。
截至2018年1月30日,共有32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138家。后任事务所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家,前任事务所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3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