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 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本报记者 田鹏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金融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华安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陆续推出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交易模式,扩展国内专业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投资。同时,国内券商走出去步伐也在提速,随着部分龙头券商登陆H股,国内A+H股券商数量在增加,国内券商国际化布局持续推进,学习借鉴海外券商优秀经验,寻求更多国际新业务增长点成为国内头部券商转型的趋势之一。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开放深度、广度持续提升,金融市场生态、投资者结构、市场理念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随着国内金融生态体系的日益健康发展,对金融对外开放水平提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政信投资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何晓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这不仅与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相呼应,也对下一阶段金融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看来,一方面,要求加快推动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建立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在推动金融开放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好金融安全与稳定,提升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确保金融管理能力与开放水平相匹配。
谈及接下来将如何进一步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东源投资首席分析师刘祥东表示,首先,可以在战略上做好金融对外开放的中长期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地落实和推进金融的“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逐步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体系。其次,大力推动区域金融对外开放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宽对跨境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金融人才、技术、数据等资源的有序流动。另外,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改革进程,探索建立安全、便捷的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体系,统筹协调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市场,积极推动两个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