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要求,做实违规问题线索初核工作,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深化管理提升建议书推广运用,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有效应用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各中央企业要于6月底前全面建成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与国资委系统完成对接。
《通知》指出,在国资委的指导推动和引领示范下,建立了全覆盖的出资人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切实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以追责促落实、促整改、促发展的监督效能不断增强,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促进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有的中央企业还存在不敢追责、不愿追责、不会追责的“三不”问题,通过责任追究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还不到位,责任追究队伍的力量配备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通知》明确了指导中央企业扎实做好2022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重点。其中,特别强调要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着力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注和国资委移交的违规问题线索,集中查办中央企业有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加大对境外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采取直接核查、联合核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对所属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重点查处明知故犯、屡查屡犯和长期违规等典型问题线索。
管理提升建议书作为重点反映企业存在的突出违规问题,深入挖掘违规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针对性提出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意见建议的载体将进一步推广运用。《通知》要求,2022年,各中央企业将当年办结的一半以上核查项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议书。
《通知》还提出,对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损失认定、责任认定工作规范,以及境外、参股、金融类子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等开展专题研究,做好相关制度机制储备。各中央企业要持续加强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目标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建成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与国资委系统完成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