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3月21日,国资委对外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要持续深化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围绕监督效能更高、核查追责更准、协同贯通更顺、制度支撑更牢、队伍建设更强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责任追究职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中央企业在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具体来看,《通知》共明确了七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做实违规问题线索初核工作,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深化管理提升建议书推广运用,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有效应用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强化违规责任追究报告工作,以及持续加强责任追究队伍建设。
其中特别指出,各中央企业要集中查办中央企业有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加大对境外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对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损失认定、责任认定工作规范,以及境外、参股、金融类子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等开展专题研究,做好相关制度机制储备。另外,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目标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建成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与国资委系统完成对接。
除此之外,《通知》还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董事会作用,推动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以相关专门委员会为抓手,部署和推动责任追究重点工作,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