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孟珂)4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5件业务规则。相关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发布的5件业务规则是北交所落实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的重要安排,覆盖公开发行并上市、退市、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简称“两委”)、重大资产重组、分红等制度。一是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完善北交所定位相关规定,优化审核程序要求,进一步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各方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二是完善退市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退市制度要求,对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四类强制退市标准进行了修改,并同步调整了配套的信息披露、停牌等安排。三是加强“两委”管理。进一步强化“两委”审议把关责任,优化审议流程,加强交易所对“两委”委员的管理监督。四是修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安排。明确发股购买资产或换股吸收合并交易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以及定向发行可转债作为支付工具的相关要求。五是调整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明确中期分红基准,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增加投资者回报。
本次发布的5件业务规则前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其中,涉及规则完善细化的合理意见已吸收采纳,部分意见考虑现阶段市场条件等因素暂未采纳,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研究。
下一步,北交所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对照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加紧研究评估细化落实措施,抓好配套规则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工作,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持续推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