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吴晓璐
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的发布是落实“深改12条”的重点任务之一,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孙念瑞表示,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可以从八个字、两个方面来理解:八个字是“优化增量,盘活存量”。“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分拆,所属子公司通过IPO独立上市,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优质的上市资源,从市场入口端优化增量;另外一方面,通过分拆也可以不走IPO,可以和现有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资产重组,帮助一些质地不算太优良的公司提质增效,盘活上市公司存量。”
把好的资产分拆出去,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尤其是现有股东的利益?孙念瑞表示,对公司的影响,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首先,从市场层面来看,实际上企业对分拆上市有自身的约束,分拆后子公司还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上市公司对这份资产还拥有控制权和收益权;其次,分拆还可以促进分拆出来的子公司有更合理的估值,母公司的估值也会相应的提升。
从监管层面来看,孙念瑞表示,在规定中,也有专门针对性的安排,如上市公司要有一定的盈利指标,扣除子公司利润之后,上市公司在连续三年要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这就保障了分拆后上市公司剩下的资产,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再比如,分拆规定对拆分出的资产比例也进行了限制,拆出去的资产比例不能超过上市公司净资产的30%,净利润不能超过上市公司净利润的50%。要保证拆分的资产,不是上市公司的主体资产和核心资产。
孙念瑞表示,分拆对上市公司有三大优势。第一,更加专业。通过分拆,企业可以专注于自己更擅长的领域,业务更加聚焦,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信息更加透明。上市公司分拆后,变成了两家独立的上市公司。按照监管要求,需要独立的编制财务报表和独立的信息披露,运行更加透明,也便利投资人更加理解上市公司。第三,估值更加合理。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分拆之后,不同的业务会有独立的市场定位和估值,避免了业务混同带来的估值难、估值不合理的问题。所以,分拆上市是一个从规范到更规范,从透明到更透明的过程。
“经过十几年反复酝酿,如今推出境内分拆上市,基于‘一个契机,三个变化’”。孙念瑞指出,契机是今年1月份,上交所获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为证监会系统的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境内分拆政策提供了有利的契机。三个变化首先是企业分拆上市诉求凸显;其次,市场在逐步成熟,各方对概念炒作投机套利的认识趋于理性;最后,监管能力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