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市场首次!科创板五大类11种行为将被认定为异常交易
本报记者 张歆
为维护科创板股票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6月14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科创板监控细则》)。
《科创板监控细则》共6章,条文共计42条,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科创板监控细则》在《交易特别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
二是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在《交易特别规定》关于异常波动认定标准及措施的基础上,《科创板监控细则》进一步规定了股票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及可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三是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通过总结、提炼和归纳现有监管经验,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
四是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科创板监控细则》规定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投资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涉嫌参与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等情形,将予以从严监管。对于会员未适当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上交所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公开股票异常交易监控标准,是上交所科创板交易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在境内和境外成熟市场尚属首次。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次推进标准公开,主要基于以下四方面考虑:一是提升交易监管规范化水平。二是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三是落实会员协同监管责任。四是构建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