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 强化证券公司推荐责任
本报记者 侯捷宁
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一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要求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二是加强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对网下投资者询价前准备、报价原则、拟申购数量上限等操作环节做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网下投资者负面行为清单。三是强化证券公司推荐责任。要求证券公司应对其推荐的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审慎核查,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四是加强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违规成本,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长效防范机制。
中证协表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中介机构和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和自律规范是实施注册制的基础。证券公司作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要充分认识在这场影响深远的改革中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当前证券行业发展的重要关口,不忘初心,担当使命,切实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认真落实各项业务规则要求,不断提升投资银行专业能力,塑造行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科创板网下投资者作为价格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在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中要自觉遵守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坚守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底线,充分发挥专业的价格发现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原则合理报价,促进市场机制有效发挥,切实维护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
(编辑 上官梦露 策划 侯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