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即“13海航债”到期前一日,18点30分,海航债投资者突然收到发行人邮件通知称,当晚将召开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展期一年议案。通知要求当日19时前完成参会登记,20时至20时30分召开会议,21时30分前完成表决。由于会议召开时间极为仓促,有投资者在电话会议上表达强烈不满,被媒体戏称为“大型翻车现场”。
海航如此操作,难免让人心生疑虑。如果按正常程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难以确保投资者会同意债券展期一年、利息按法定利率支付,如果展期协商失败,发行人将面临两大压力:一是还本付息的压力迫在眉睫,实难应付;二是如果应付不了将构成违约,失去AAA评级,直接导致后续融资更加困难。如果债券持有人同意展期,即可甩掉上述压力,这对处于困境中的海航来说相当重要,然而,仓促召开会议不仅严重打击市场信心,也会伤害自己。
根据“13海航债”募集书附件《持有人会议规则》,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0日,全体债券持有人就应得到书面通知,这个规则是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也是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这次闪电袭击式的会议要表决的内容之一,就是修改持有人会议的规则,豁免本次未按时召集会议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很难不让一些投资人愤怒。
以这种方式来把约定的规则废除掉,此风不可长。其实,在疫情之下,用电话会议、网络投票取代现场会议、书面表决,在确保程序公正、持有人真实意见得到表达的前提下并非不可以。但疫情持续早已不是一日,海航的资金困境也非突发,不按规则提前准备会议,将30日时间压缩到半小时内,甩锅给疫情,这种做法不可取。
15日凌晨,海航集团发表致歉声明,承认“会议程序较为仓促”,将在“投票完成后如实披露相关信息”。
虽然持有人会议通过“13海航债”本息递延支付议案,但海航的“操作”已伤害到了自己。“15海航债”4月15日出现暴跌,100元面值市价跌至29.1元。
近年来,经济活动中各种债务问题令人头痛,公开债券市场有一套完整规则来处理纠纷。包括持有人会议在内的规则体系,既保护债权人,也保护债务人。正是有了这套规则,资本市场才能顺畅运行,如果把诚信抛诸脑后,随意破坏规则,不了了之,就会吸引人加以效仿,债券市场交易成本就会极高,难以正常健康地运转,甚至连那些守规矩的企业也会受到牵连。因此,监管者对此类事件真的不可袖手旁观。